主管单位:黑龙江省畜牧局
主办单位:黑龙江畜牧兽医杂志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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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黑龙江畜牧兽医杂志社
国际刊号:1004-7034
国内刊号:23-1205/S
邮发代号:14-28
出版周期:半月刊
出版地:黑龙江
1、《黑龙江畜牧兽医》稿件要求保证政治质量,科学性、实用性强,文章简洁、内容充实。文稿必须是国内尚未公开发表的原稿。科研报告3000字;技术推广及经济交流2000字;专论与综述类文章可适当增多,但以4000字为宜;单一的经验、方法和信息类稿件则几百字即可。总之,应视内容决定篇幅大小。
2、《黑龙江畜牧兽医》稿件应用单面原稿纸横排书写,字迹清晰。如果是打字或印刷的稿件,应用16开纸排印,每页排600字,页边应留有足够的空白,并希望附寄磁盘。
3、《黑龙江畜牧兽医》题名要求。来稿中文题名一般不应超过20个汉字。题名应简单、具体、确切,概括文章的要旨。
4、作者及工作单位。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。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","分隔,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。